2002年4月
呼籲港人團結,支持爭取居港權的港人子女留港定居
歷時超過四年的爭取居港權事件,自本年一月十日終審庭判決以來,政府一直重申其強硬立場,堅持於三月底寬限期滿後,不論其家庭狀況如何困難,家人如何需要親人照顧,一律把爭取居港權家庭在內地出生的子女遣返;並批評支持的團體和人士,誤導爭取居港權人士,給予他們「假希望」。我們對此感到極度失望和遺憾,並認為入境處和保安局官員前後說話不一致,是極不負責任的做法。
首先,我們要指出家庭團聚乃基本人權,亦是《基本法》明確賦予的權利,而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九日終審庭裁決本可為分隔兩地的家庭帶來團聚的希望。然而,政府不單沒有落實審批程序,反而提請人大釋法,推翻終審庭的判決,粉碎了這些家庭團聚的美夢,其後又提出所謂「寬免政策」定出在某限期內曾「聲稱」的人士才取得居留權,但政府部門之前卻沒有相應配合,令他們根本無渠道可「聲稱」。此外,港府更故意提出種種恐嚇性言論,製造民意,分化港人。
我們認為政府在處理港人於內地出生子女的居港權事件上,不但粗暴地剝奪了基本法賦予他們的基本權利,破壞香港行之有效的法治傳統,更刻意形塑爭取居港權者的負面形像,加添社會分化,激化了爭取居港權者和社會大眾的矛盾,是極不公義和誤導市民的做法。
面對這情況,我們一群關心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團體,又豈能坐視不理,置同胞於不顧?
我們並非所謂的「罔顧現實」,不理港人困境,而是以公義和包容的角度面對香港目下的問題,希望在艱難時期港人要和衷共處,化解社會仇恨和戾氣。雖然目前政府提出的寬限期已經屆滿,數以千計爭取居港權家庭的子女正面對強迫遺返的威嚇,但我們仍相信真理才是最後的裁決,要正視居留權問題,遺返並不是真正的解決方法。還居留權人士一個公道,切實面對問題,在現階段政府仍可以扭轉局面,只要政府願意以開放和平的態度與有關人士對話,聆聽他們的訴求,並設法與內地商議一個可行的機制,讓這些內地出生子女有渠道可來港與家人團聚,相信仍可解決現時的僵局。
因此,我們深切呼籲全港市民,擦亮你們的眼睛,拿出你們的良知,為這群無辜犧牲和瀕臨絕望邊緣的同胞伸出援手,與我們一起要求香港政府:
1. 立即暫緩執行遣返令,以及與中國政府商議減輕罰則;
2. 以開放的態度與爭取居留權和支持的人士和平理性地對話,共同商確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
3. 與中國政府協商,設立一個公平、合理而透明的機制,處理港人內地所生子女來港事宜。
有意聯署者請電2560-3865。或電郵(jpcom@pacific.net.hk)予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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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團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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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督徒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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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 |
亞洲人權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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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 |
牛棚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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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工作者協會 |
香港彩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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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示弱的女人會 |
社會民主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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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基督教會深愛堂社關團契 |
彩虹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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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督徒學生運動 |
彩虹細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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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聖文德堂關社小組 |
她他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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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天主教大專聯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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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關係協進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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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婦女協進會 |
紫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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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