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8
苛政猛於虎
鍾炳霖
虎年來了,苛政猛於虎!
因着 1999 年人大釋法,使很多中港家庭不能團聚。一般低下階層之新來港人士,舉例港人內地配偶及子女如要來港團聚,得申請雙程證來往香港與內地,起碼輪候四、五年甚至更長時間,才能獲得單程證來港定居。
然而,2003 年正值沙士肆虐,在經濟低迷之際,港人自保,怕被「外人」分薄資源的氣氛下,當時的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推出人口政策,使新來港人士在居港未滿七年之前,一既不能獲批社會資源如綜援及公屋解決困境。這些低收入新來港團聚家庭在這十一、二年間,要屈居於由業主分隔多間,構成樓宇超額負荷的板隔房、天台屋,或山邊寮屋,居住環境危機重重。他們生活拮据,子女受教育及社交生活都缺乏支援,競爭力處於弱勢,而不能工作的主婦,既無法幫補家計,又白白在這十一、二年間失去自我增值,貢獻社會的機會。正是「人生有幾多個十年」新來港家庭渡過困境的時間還長,這是何等平白的虛耗。
在準來港人士中,最陷於困境的可算是港人所生的子女,而港人配偶身故或離異的準來港媽媽,她們可以以照願子女的理由申請雙程證來港,但由於不能工作,只能在沒有她份兒的子女綜援金下生活,甚至要食物銀行照顧勉強解決兩餐,但食物銀行只能提供兩週的糧食;子女雖然是港人身份,但不能為公屋戶主,故此她們不能以子女名義申請公屋,而必要交租居住上述不堪之居所,往往,租金已佔了全家大部份的開支。
其實善待外方人,一直是聖經舊約的教導。由亞巴郎按天主吩咐離開家鄉而組成一個新民族開始,教會的歷史一直存在着對移民的照顧和關懷。何況,我們說的新移民,是和我們同膚色、同種族,回歸後同在中國國土上的同胞。
而且,新來港人士同樣可以成為貢獻香港的力量,新來港兒童將是香港未來主人翁,一如我們父執輩一樣。而準來港單親媽媽其實是為香港承担偉大的工作,幫了港府一個大忙:照顧港人子女,港人未來主人翁,為何要遭嚴重剝削與歧視呢?
但是,港府忽視的態度實在使人氣憤。在一個立法會下「研究內地與香港特區家庭事宜小組委員會」最近在民間團體促使下召開的「為有新來港內地家庭成員及持雙程通行證來港家庭成員的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務」的會議上,政府部門提供的文件竟然是一年前提交過的。這事實反映着改善工作不前,與及活脫脫蔑視新來港人士的需要,甚至是議員與民間團體的存在,亦反映新來港人士在香港是面對着一個如何歧視他們的政府。
由於專為新來港人士而設的接待分流中心停止運作,現時很多新來港人士缺乏服務的資訊,遇到困難可說求助無門。社會福利署稱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已可整全的解決問題,但根據新來港婦女指出,除非見血命危,否則一聽到她們居港未滿七年,也很難獲得協助。事實上現在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在資助服務協議 (Funding Service Agreement) 的交待機制上,是沒有為新來港人士服務這項的。沒有要求交待,即沒有服務提供,那是很顯淺的道理,因此社署官員亦不能提供服務新來港人士人數的數字。
新來港人士的特別需求實在關連多個政府部門,將他們的需求只交與提供廣泛服務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處理,勢將沉沒在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個案大海,不得超生。在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服務以外,再加上重置專為新來港人士而設的接待分流中心服務,是很多民間團體及新來港人士的訴求,或可以是解決新來港人士困境的新的一步。
最後,解決新來港人士困境要打的猛虎中的猛虎,當然是帶有歧視性,未經檢討的「人口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