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1
從《百年通諭》看香港政制發展
孔令瑜
 
前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一九九一年發表《百年通諭》,當時東歐共產主義陣營瓦解冷戰結束,新的世界秩序仍未建立,教宗在通諭中提醒我們要冷靜對待資本主義,「『真正社會主義』的失敗,並不等於資本主義被確立為唯一可行的經濟架構」(#35)。雖然教宗對資本主義的經濟體系提出憂慮,但卻對目前在資本主義國家普遍採用的民主體制予以讚賞,認為民主政治是目前最適合人類的政治治理方式。
 
天主教會認為,政權之下的國民是具有主權的整體人民。人民以不同的方式,把主權的行使轉交至他們自由選出的代表手中。在一個真正的民主政制下,人民可以參與決策的過程,而政府亦要透過其施政,容許和確保人民充份應用這權利。目前香港的政治體制,明顯與教會的要求有很大的距離。去年十一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表的《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以下稱《諮詢文件》)中,普選仍是遙遙無期,港府在文件中沒有提出實際和具體的普選方案。作為基督徒,我們將一切交付上主,對將來我們仍懷抱著信念,並相信透過持續不斷的努力,爭取建立一個民主和普及的政治制度,讓每個人都能活出生命的尊嚴。
 
教宗在《百年通諭》中,引述前任庇護十二世的講話指出:「民主政制,由於能夠保証人民得以參與政治抉擇過程,及保証被統治的民眾有機會選出向他們負責的統治者,並得在適當時以和平手段更換他們,故此獲得教會相當高的評價。」回歸十三年來,香港政制發展沒有進步,我們仍然沒有選舉行政長官的權利,立法會和殖民地時期差不多,一半議席是由功能組別的議員所佔,三十席功能組別的選民大概有廿萬,只佔合資格選民百分之五左右。分區直選的選民約有七十萬,兩者比較起來,功能組別選民的影響力肯定比只有一票的普通市民大得多。在提名與參選方面,功能組別的選舉過程都只限於與其界別相關人士參與,因此市民亦未能以選票撤換功能組別的議員。
 
《百年》通諭指斥這些小圈子選舉和活動,「教會亦無法苟同於那些細小圈子的統治集團,他們篡奪國家的權力,以謀取個人私利,或者為實現某種意識形態。至於真正的民主,只能向以人的正確觀念為基礎的法治政府中去求取。」(#46)
一個理想的民主體制之中,是建立一個「人人有份」的政府,即每個人皆政治上平等和得到尊重,政府為人民而立,政策取決於社會全體的意旨,讓其施政得到人民的認同、並確保每個人的尊嚴和價值不受歧視,平等參與就是維繫個人,社會和政府的要素,讓人民參與的過程中行使權利、承擔義務、並有助提升社會凝聚力和政治忍受性。
 
過去廿多年來,香港的主流民意渴求全面民主,政制一天未能達致全面民主化,有關的爭論亦將持續成為政治矛盾,導致不少民生問題未能解決;同時,由於政府並非透過普選產生,缺乏民意授權的認受性,對施政造成影響。在議會中的功能組別令工商界有過大影響力,「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偏袒商界」的指控越來越多,令政府的決策增加不少困難,反高鐵的抗爭正是最佳例子。如果社會上的重大政策爭議不能公平地用投票箱解決,訴諸體制外的群眾抗爭運動亦可能會隨之而來。

 

自一九八二年開始,香港已經有首次區議會選舉,在這廿多年間,港人已經歷多次區議會,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及立法會選舉,而選民登記的數字及投票率亦一直上升,可見無論在政府方面抑或在市民在選舉期間的參與,均日趨成熟,我們相信,港人有絕對的條件和權利,用一人一票方式,選出特區的行政長官及全部立法會議員,令問責制得以真正的落實。